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将公款据为己有或挪用公款用于私人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非法的、违背法律原则的,严重危害了公共财产和社会秩序。
一旦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发现或举报,相关主管部门就会立即采取调查措施。具体的调查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据的难易程度。一般来说,挪用公款案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实,因此调查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一般需要数个月甚至是数年的时间。
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将会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调查取证、对涉案资产进行冻结、调查涉案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生活状况等。如果涉案人员被定罪,他们将被依法处罚,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
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案例公示的时间会因地区和案件复杂程度而异。在中国大陆各省、市和县级政府都设有公告栏,在公告栏中会公示各类法律审判、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公共事件。涉及涉案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案例通常会在公告栏中公示一段时间,以告知社会公众此事的真相。
总之,挪用公款案件需要经过一定的调查和审判程序,才能判定是否有罪。在公示时间上会因案件复杂程度和地区而有所不同,案件涉及的信息通常会公开于政府的公告栏,以告知社会公众案件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