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只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监护人等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虽然也是公司一员,但是他并没有直接受到挪用公款的伤害,因此不能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如果股东是被挪用公款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他就有权力起诉。此外,如果公司因为公款被挪用而产生损失,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依法追究挪用公款的责任人,包括起诉挪用公款的人。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大众利益,那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都有义务对证据齐全的情况下,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司法追究,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股东,他无法独立起诉挪用公款的行为,但是如果公司因此产生损失,他可以要求公司依法追究责任人。同时,如果涉及到损害公共利益等问题,有关机关也会依据法律程序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维护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