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公共财物转移使用于个人或者其他用途上的行为。受贿则是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者行为的本质都是利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和受贿都属于职务犯罪,构成职务侵占罪和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分为两种情形,即侵占公款和挪用公款。侵占公款是指直接侵占公款的行为,而挪用公款是指将公款用于其他用途上的行为。
另外,从法律上讲,受贿的行为是一种主观犯罪,即必须具备故意、明知等成分,才能被认定为受贿罪。而挪用公款的行为虽然有一定的故意成分,但更多的是一种客观犯罪,即只要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的标准,就能够构成职务侵占罪。
因此,若一个公职人员存在受贿和挪用公款两种罪行,法院通常会对其进行合并定罪处罚,即同时认定其犯有职务侵占罪和受贿罪,并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等方面作出量刑决定。通常情况下,该类犯罪行为的罚金和刑期都会比单独犯有其中一个罪行时更严厉。
综上,公职人员身为责任重大的职业人士,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否则,一旦被发现存在受贿和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不仅将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损害个人声誉和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