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证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中,需要充分搜集证据,以证明原抚养者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新的抚养者更适合照顾孩子的利益。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证据:
1. 孩子的陈述:如果孩子已经年长,可以让其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例如,孩子可能认为自己想要和新抚养者生活在一起,或者原抚养者不能满足其需求。
2. 证人证言:可以谋求证人出庭,陈述自己对孩子和抚养者之间关系的观察和看法。例如,孩子的老师、辅导员、医生、邻居等,他们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可能会与孩子和抚养者接触,有比较客观的看法和判断。
3. 家庭状况:可以通过房屋、交通、教育、医疗等方面展示自己作为新抚养者的优势。比如,新家庭可能具有更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车辆条件会更好,学习和社会资源会更多。
4. 原抚养者的行为和能力:如果原抚养者存在故意疏忽、虐待、酗酒、吸毒等行为,则应该寻找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原抚养者在经济能力、教育能力、生活能力等方面不能胜任抚养者的职责,也可以拿出证据证明。
5. 财产状况:财产状况可能是影响抚养权变更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如果原抚养者缺乏养育孩子所需的资金,新抚养者可以证明自己具有更好的经济基础,可以更好地照顾孩子。
总之,在举证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充分思考和准备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声音和立场能够被法庭考虑和权威认可。同时,也要尊重孩子和另一方的权益,不要抢夺孩子的爱和亲情,不要诽谤或恶意攻击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