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抚养权是指未成年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生活的人的监护权。而对于残疾者的抚养权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残疾人的疾病已经影响到了其日常生活能力,使其生活不能自理,那么其抚养权必须由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监护人来负责。此时,如果原本的抚养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应对残疾人的需要,那么可以申请要回抚养权,并由法院来作出决定。
然而,如果残疾人的生活能力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其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日常生活活动,那么其抚养权就不必要被要回。毕竟,这会给残疾人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侵犯其自主权。
总之,对于残疾人的抚养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确保保护残疾人的普通人权和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