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书,主要涉及到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既然是一份合法的协议,那么是否需要去法院做公证呢?
事实上,离婚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去法院做公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协议离婚的,应当写出离婚协议书,互相签字或者盖章。只要离婚协议符合法定形式,夫妻双方自愿签署并严格遵守,就是一份有效的协议。
但是,对于一些特定情况,建议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再去法院进行公证。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离婚协议涉及相对较大的财产分割。
对于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可能涉及到房产、汽车、股票等大额资产,这时候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可以考虑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可以保证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以防止出现未来的纠纷。
其二,离婚协议涉及到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
对于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等具体约定,建议夫妻双方将协议进行公证。这样既能保证协议的严格执行,也可以避免出现对子女的不良影响。
总之,对于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还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比较简单、涉及的财产和子女问题不大,那么可以不用去法院公证。但如果存在较大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以及担心未来出现纠纷的情况,建议夫妻双方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