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抵押在某些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
首先,拆迁协议是政府与市民之间的协议,其性质属于行政性质,而不是民事性质。因此,在法律上,拆迁协议并不具备“抵押物”的属性,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企业、银行等机构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可以通过非正常手段将其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此时,银行对于拆迁协议的抵押效力不属于正常手续,具体效力需要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判断。
另外,在一些地方,地方政府出资建设的房屋或单位产权纠纷等,也需要签订拆迁协议,并通过公正机构进行公证,然后才能对该房屋或单位进行抵押。
总的来说,拆迁协议抵押并不是一种理想的手段,因为其法律效力、涉及的风险和利益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隐患。因此,在进行此类交易时,我们应尽量避免这种抵押手段,而选择更加正规、规范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