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但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会对抚养子女的方式和责任产生影响。
如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不在父母的共同抚养下,那么非抚养方的父母则需要支付子女生活费。生活费应当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及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确定,但是最低要求是每月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此外,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还包括住宿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必要生活支出,父母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摊。
值得注意的是,抚养方的父母不能要求非抚养方的父母支付额外的费用,除非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决作出相应的规定。
总之,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是非常重要的,非抚养方的父母需要承担支付责任。父母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确定生活费的数额,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水平,确保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