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教育、生活和健康等方面负有责任。抚养权生活费是指非抚养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抚养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以保障被抚养方的生活与教育需要。这个问题涉及到中国民法总则、婚姻法、行政诉讼法、过失责任法等多项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4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应当给予其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案件中,子女的生活、教育问题一般由离婚双方商定,如果离婚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和离婚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哪一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承担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经济利益,与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有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失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不履行生活、抚养、教育等法定义务,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负有民事责任;受支配的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的,直接责任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由其夫、妻、父母、成年子女等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抚养权生活费的法律依据是多项法规的规定。它不仅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照顾、教育、生活和健康等方面的重要责任,也是通过法律诉讼手段保障被抚养方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需要说明的是,生活费的数额不是法定金额,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收入和孩子的实际需要进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