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生活费,指的是双方离婚后需要支付的生活费用。这个费用是由离婚协议中双方自行商议的,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情况来进行协商的。离婚协议中的生活费,往往包括了日常生活的开销、食品、物品、医药费、日子等等。离婚协议中规定的生活费应当是比较合理的,并且不应对双方造成经济上的过大的负担。
离婚协议中生活费的数额并不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要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来进行协商,保证双方都能够过上不被贫穷所困扰的生活。但是在默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最低的生活费应该不小于每月人民币300元左右。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中的生活费只是双方离婚后需要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用。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规定合适的生活费用,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或打官司解决财产纠纷。因此,在离婚协议过程中,双方如果无法对生活费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