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房屋归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通常情况下,离婚时房屋归属是需要协商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规定该房屋的归属。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可以有以下几种归属方式:
1.一方协助另一方购买
如果其中一方打算继续居住在房屋中,而另一方不想继续居住,这时候可以采用一方协助另一方购买该房屋的方案。这样做可以使一方得到房屋的半份所有权,并在未来可以再次购买剩下的半份所有权。
在协议中应该规定该房屋的买卖价格,购买方支付方式和时间、具体权利义务等内容,以避免后续意外情况的发生。
2.由一方单独所有
如果某一方能够独立负担房屋的维护和日常费用,而另一方无需参与以后房产的管理和维护,可以由一方单独拥有该房屋。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归全部归一方所有,这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和签署协议才能生效。
3.出售房屋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需要继续居住在该房屋或者不能接受其他方案,则可以商议出售该房产。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持有比例分配收益。在协议中应该规定具体的出售价格,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等内容。
以上几种方案都应该在协议中得到有效的规定,以确保该房产的所有权能够顺利转移,并避免后期的纠纷和冲突。同时,面对以上几种方案,双方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