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归属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具体的效力受一些限制和条件的约束。如果离婚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了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约定房屋的归属问题,这样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然而,出于保护劳动阶层的立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应该视情况而定,但应当以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因此,即使线上协商达成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结婚时该房屋是男方名下的个人财产,那么女方在离婚时也有分得一份房产的权利。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该房屋上经过了共同还贷或者共同维修等,就更加需要进行公证和公证书,以便在协议履行中更好地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中的房屋归属问题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建议离婚双方在协商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循法律并达成合理的协议,以免在日后的生活中出现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