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协议离婚是指在军队内部进行离婚协商,然后通过所在单位的领导审核认可后离婚的一种方式。由于军人的身份特殊,所以离婚的程序跟一般民事诉讼有很大的不同。下面是军人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
1.协商离婚(约定离婚协议书)
当军人夫妻双方达到离婚的共识时,应当先协商离婚协议书。协议中必须要明确离婚的原因,尤其是在军队中,如遇到其中一方难以再回到现役岗位的情况时,需要谨慎考虑。
2.提交申请(到军队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夫妻双方在协商好离婚协议书后,应向所在军队单位的政治部或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军队将士离婚登记表》,同时提交协议书。本次的协议书需夫妻双方签署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附加当地公安等机关出具的各种证明(常常有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最高人民法院核发的《司法文书送达回证》等。
3.审批程序(所在军队单位领导审批)
根据不同的军区、军种的有关规定,经过个人政治思想品德调查,可由所在军队政治机关和有关领导机关向上级单位请示,获得上级部门领导的批准后,通告离婚(进行登记)。
4.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
当离婚申请得到批准后,登记机关就会根据相关程序办理夫妻离婚的证明,并发给离婚协议双方人员。而如果初步审批中有关部门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时候,夫妻们也要配合好这个环节的工作,完善一切的资料。
注意事项:
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夫妻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不能有违法记录,遵守法律。特别是,协议离婚不受任何司法裁定的干涉,但是在离婚时要注重协议内容的条款,特别是与财产和子女有关的问题需要着重处理。
协议离婚不同于诉讼离婚,是有着不同的特点和流程,此外,军人协议离婚还需要具有特殊的审批程序,并且要经过各种审核和调查程序才能完成。军人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配合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准备好各种证明材料,让整个离婚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只有这样,夫妻双方才能从头开始,走好新的生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