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客观要件主要指的是从事公务人员或公职人员在其职位上的行为,实际上针对的是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包括挪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公共财物、公共资金,或者依法依规占有、使用、处分财物和资金,而非个人或私人的财产或资产。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的客观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主观方面。挪用公款必须是有人的主观意图的,必须是公职人员有意地占有国家或单位的财物,用于个人或其他用途。
2. 客观方面。挪用公款不仅仅是意图,还要具有实现的客观条件。实际上,一般极少有人直接挪用公款,都是通过更换账户、虚假报销、假套录、虚开发票等手段实现的,因此需要有实际的操作行为。
3. 损害方面。挪用公款必须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产生损害。无论损失的金额大小,只要有影响公共利益、社会安全、经济发展的行为,就构成了挪用公款。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客观要件是建立在考虑利用公共资产的原则上的。这也是在特定政治和经济背景下对于公共资产及其使用的一种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公共利益和整体经济安全的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