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孙子的抚养权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父母行使。如果孩子的父母离婚或者一方去世,那么由法院进行抚养权的确认,并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抚养权的指定。在这种情况下,孙子的爷爷是不能单独决定孙子的抚养权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并不被孩子的父母行使,而是由其他亲属或非亲属行使,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爷爷可以申请抚养权。比如,孙子的父母都因某种原因无法行使抚养权,或者孩子的父母双方都去世了,爷爷可以成为孙子的抚养人。
如果孙子的父母仍然在世、能够行使抚养权,但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爷爷也不能单独决定孙子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孙子父母的抚养权,重新确定孙子的抚养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孙子的最优利益原则,结合父母和其他成年亲属的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以及孙子的意愿和意愿的形成过程,做出合理的判断。
总之,孙子的抚养权由孩子的父母行使,如果孩子的父母无法行使抚养权,爷爷可以申请抚养权。在确定孙子的抚养人时,需要权衡孩子的最优利益原则、父母和其他成年亲属的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孙子的意愿和意愿的形成过程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