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政府福利性质的住房分配方式,是为拆迁户解决住房问题而建造的,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交房也是需要涉及税费问题的。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交房需要支付的税费主要有两项:
1.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全国各地的印花税税率不同,一般不会高于1%。在购房时,根据购房总金额,所需支付的印花税也不尽相同。拆迁安置房交房,同样需要缴纳印花税,比如购房总金额为100万,那么所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100万×1%=10000元。
2. 增值税:在拆迁安置房交房时,还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税率是11%。国家对于住宅用地出让的首次交易,可能免收增值税。但是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并不是首次交易。因此,在购房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比如,购房总金额为100万,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万×11%=110000元。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以上两项税费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需要缴纳。比如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的费用、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用等。
总之,拆迁安置房交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印花税和增值税。需要购房者提前了解好相关的税费标准,并计算好所需缴纳的费用,以便在购房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避免因为税费问题给自己带来额外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