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指由政府出资或委托开发商建造,以供拆迁户安置使用的住房。因为政府在建设拆迁安置房时会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和标准,所以有的拆迁安置房是有产权证的,而有的是没有产权证的。
在一些城市,政府已经实施了“拆迁一补一”政策,拆迁户可以在新房置换时申请得到一份房产证。这些拆迁安置房就可以像普通房产一样进行产权转让、抵押等交易。
但是,在部分区域,拆迁安置房并不具备产权证,因为政府认为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兴建的、公益性较强的房屋,应该强调安置和使用的功能性,不应该过多涉及商品房的概念。
如果你拆迁后入住的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不代表你没有一份保障。很多地方会将相关信息登记在相关部门,并颁发一份住房使用证。住房使用证可以作为拆迁户住房权益的法定证明,证明住户已经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同时,住房使用证也可以作为资格凭证,方便重新申请住房保障等权益。
总之,在申请拆迁安置房时,首先需要了解当地相关政策,了解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明情况。如果有产权证,可以像一般的房产一样进行相应操作和交易。如果没有产权证,也不必过于焦虑,拆迁安置房有颁发住房使用证的做法,也有保障拆迁户住房权益的制度,可以放心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