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其中包含了离婚双方的意向、离婚协议各项具体事宜等信息。离婚协议书通常需要被双方签署,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最终才能生效。
与之相对应的是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是经过国家法律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表明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的文件。离婚证明是离婚双方离婚后证明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通常在需要办理户籍、移民、财产分割等手续时会被用到。
因此,即使离婚协议书已经完成了公证和签署手续,仍然需要到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证明,才能够证明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同时,在办理离婚证明时,双方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材料,如婚姻证书、离婚协议书、户口本等,以便民政部门进行核验。
总之,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明是不同的文件,需要分别进行申请和公证。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应当注意双方协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便能够尽早脱离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