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进行照顾和培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孩子在父母离婚后,抚养权通常由法院判决分配给其中一方父母,另一方父母则有探视和监护权。但是,如果原来受到抚养的父母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具体来说,民法典规定了以下情形:
一、抚养人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如抚养人患重病、精神障碍等导致无法照顾孩子,法院可以变更抚养权,将孩子移交给有能力的亲属或其他人照顾。
二、抚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抚养子女的方式不适合子女利益。如抚养人虐待孩子、不给与足够的教育和关爱等,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抚养权并给予罚款或强制执行等措施。
三、存在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抚养权。比如双亲出轨、不担责任等,都可能成为变更抚养权的原因。
总之,在民法典中,孩子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抚养权变更需要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由法院进行判断和决策。如果您遇到了争议,可以寻求法律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