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领离婚证需要签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当事人在离婚程序中达成的对财产、子女抚养、监护权、探望权等问题所协商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首先,离婚协议代表了离婚双方的意愿。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如果协议是不平等的,被迫签署的一方可能会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一些问题。所以,离婚协议的签署是参与离婚程序的双方自主决定的结果,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作为一份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内容包括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监护权、探望权等方面的协议,对双方亦终身有约束力。离婚协议上签字成为离婚证所必需的法定前置条件,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最后,离婚协议有利于避免日后的纷争。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清楚地界定了离婚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的纷争和争议。离婚协议明确了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避免离婚后的纠纷和矛盾。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签署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是离婚证的法定前置条件,而且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共识的体现,有利于双方互相了解和尊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促进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日后的不必要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