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中,包括院子在内是取决于不同地区和家庭的情况的。一般而言,宅基地的法律意义是指一个农村家庭合法拥有的住宅用地,用于建造自住房、堆放生活和生产用品以及栽种果树、草花等,而院子则是指该宅基地周围的空地,通常是由栅栏等围合起来的。因此,在继承宅基地时,继承者是否拥有该包括院子在内,是依据当地相关规定而定的。
在一些地方,宅基地包括院子在内一并继承是非常普遍的。例如,涉及到该宅基地的继承法规,如《物权法》、《继承法》、《土地管理法》等规定,都都将宅基地的范畴扩展到包括院子在内,同时还会注重保护继承者的利益,保证继承者在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此外,一些地方的相关规定也明确规定,如北京的《北京市农村宅基地条例》,宅基地与院落是连在一起的。
然而,也有一些地方虽然规定宅基地与院子归属于同一人,但因为农村的土地现状不同,会产生一些不同的规定。因此,在继承宅基地时,个人也需要与当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澄清自己在宅基地与院子继承上的权益。
总而言之,在农村宅基地继承中,包括院子在内是否继承需要根据当地规定来决定。作为继承者,搞清个人的宅基地情况及所在地方的规定,以便顺利继承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