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官方数据显示,北京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户数已经超过90万户,大部分位于市郊和县级市区。其中,最早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是2002年出台的,此后不断修订和完善,先后有“宅基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村宅基地最高额度标准”、“宅基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相继出台,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和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和规范的制度体系。
在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的保障方面,政府逐渐践行了“谁定谁保障”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进行宅基地分配,并进行相应的补偿,例如补种补栽、补助其他土地开发建设费用等。此外,还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包括宅基地的产权、使用权、转让、抵押、信托等方面的规定,为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保障提供了法律基础。
然而,当前在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的保障和管理方面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宅基地用途滥用、审批不规范、开发和利用不合理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管理,从而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利益和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