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宅基地限高是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限制农村宅基地建筑物的高度。其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村环境、保障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障农民的生命安全。
根据北京市《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不破坏周围环境、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十米,其中主体结构高度不得超过七米。
此外,北京市严禁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高档别墅和豪华住宅,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宅基地建造高层住宅、高档别墅和豪华住宅行为,保障农民利益,建设宜居、美丽的农村。
总之,北京农村宅基地限高规定是非常重要的法规,它能够保护农村环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建设出高品质的农村,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