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是有效的。但是,有些离婚协议书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是协议内容不合法,如规定丧失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不公等情况。这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其次是协议书未经过双方真实、自愿的同意,或是在协议书签署时双方存在基本的认知错误。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协议书可能没有遵循法律程序或缺乏法律约束力。比如,协议书可能缺乏法律程序上的严格性,或是双方达成协议后没有在法院进行法律程序的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书也可能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并非是一封无底线的信任书,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达成的。双方在离婚协议书达成前,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着重确定协议书的关键要素,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等。只有协议书的内容合法且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双方自愿同意达成,并经过法院程序确认后,离婚协议书才会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