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监委发布消息称,该市一名涉嫌挪用公款的财政干部被列为监察对象并接受监察调查。根据初步调查,该财政干部在担任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期间,存在挪用公款的问题,具体金额尚待进一步核实。
据媒体报道,该财政干部是宁波市某区财政局一名主管级干部,其涉嫌挪用公款超过200万元。目前,宁波市监委已按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的调查和审理仍在进行中。
这起涉嫌挪用公款的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公务员廉政建设和公款使用监督的关注。对此,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营造廉政文化,促进公共财务的规范化;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构建起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为推动城市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