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的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所谓“挪用公款的公款”,是指贪污犯、受贿犯、侵犯财产犯等人拿走的是原本专门用于公款管理的公款,而不是他们私人拥有的财产。
挪用公款的公款并非仅以数量大小来论定,而要看违法者的身份及其挪用后的用途。从方法上看,挪用公款的方法多种多样,比如虚构借口套取公款、假装公款收入压减经费、设立伪装账户转移公款等等。
从严厉的法律角度来看,挪用公款的公款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在特定合法的情况下,如紧急优先工程、自然灾害救援、公共福利等等。
因为这种犯罪是针对政府的,所以挪用公款的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需要特别注意。不仅要对触犯法律的挪用者进行处罚,而且也要尽可能地真正地挽救经济和社会的受伤。因此,它需要更多的关注,以便更好地预防它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