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发工资是非法行为,违法性质严重,严重侵犯了税款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共财政秩序和规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首先,公款是属于全民所有的,是由国家征收的税金,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支出,而非个人或个别集体的所有物。因此,挪用公款发工资就是侵占公共财产,是违反资金监管的行为。
其次,法律明确规定,公共财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挪用公款发工资就是违背管理规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范畴。同时,由于公款根据用途划分及监管不同,挪用公款发工资还可能导致公款流入错误的账户,甚至可能导致公共财产的流失。
最后,挪用公款发工资还违反了行政程序规定,破坏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可能导致财务数据的造假或篡改,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合来看,挪用公款发工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会对政府形象、组织形象产生负面影响,也会损害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挪用公款发工资的不良影响,切实加强财务监管和管理,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严厉打击挪用公款发工资行为,为公共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