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内离婚协议指的是,在离婚申请被受理后,双方需要先进行一个冷静期,该期限为3个月,若双方在该期限内仍然坚持离婚,则可以继续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期间,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份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么在此期间,离婚协议是否可以随意变更呢?
事实上,冷静期离婚协议是可以随意变更的,因为该协议并不是法律文件,只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需要更改协议的内容,是可以重新商议修改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该期限内,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修改内容,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商,协议将无法变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不是可以随时随地的修改,需要双方重新进行协商、签署。如果在离婚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财产增减、孩子教育等方面发生改变,需要进行协商并在法院进行签字盖章等相关手续,才算是正式生效的离婚协议。
总之,冷静期内的离婚协议可以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修改协议时需要尊重对方意见,具体变更方案需要商定妥当,并在法院签字盖章等相关手续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