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抚养权是指婚姻中一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限。在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问题。有些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中已经约定了抚养权的归属,但是否合法有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应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判决抚养权归属。”因此,如果双方自行约定抚养权的归属,在离婚后因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时,还需要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定。
但在实际中,离婚协议书上的抚养权协议仍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且在协议签署时双方状态正常、自愿真实地达成的,一般来说,法院会予以认可。而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权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在协议签署时有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所以,对于夫妻来说,离婚时约定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双方充分协商,理性对待,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如果双方有疑问或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则需要及时咨询律师或向法院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