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一份协议书,用于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权等相关事宜。在我国,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以使得其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机关是一个独立的公共机构,由政府设立,负责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事务,包括公证、认证、法律文书的制定等。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这是所有单位都会认可的。
公证机关的公证具有独立、客观、公正、权威的特点,可作为法律文书的证明和保障。经过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起到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并且可以在司法机关受理离婚案件时,作为调解、判决离婚案件的重要证据。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当合法、合理地处理与离婚相关的财产、抚养子女、探望权等事宜。在此基础上,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和保障,双方也可以不必再服从后续的诉讼程序,避免更多的纷争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