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共识,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书应该在哪个单位办理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在任何单位进行办理,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书。在签署协议书后,需要将协议书送交当地的民政局备案,在备案之后,离婚才能生效。
如果双方感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比较复杂,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可以请律师或者公证员代为处理,对于公证员代理离婚协议书的方式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公证员的办公室进行签署。
总之,在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协议书的办理并不需要在特定的单位进行,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进行签署,这样可以更快地完成离婚手续。但如果双方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在当地民政局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