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否存在女方有责任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女方是知情人,比如男方事先告诉了女方或者女方在事实上知道了男方的行为,那么女方也有一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不报告或者揭发男方的行为,也就默认了男方的行为是合理的,甚至可能被视为共同犯罪。
其次,如果女方在其中起到了配合或者纵容作用,比如女方为男方提供了账户和密码等方便挪用公款的条件,或者女方通过某种手段规避了检查和审计,那么女方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如果女方是纯粹的无辜者,比如女方完全不知情且没有任何参与男方的行为,那么女方就不存在责任的问题了。
总之,是否具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无论如何,挪用公款都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对于无论男女都应该严加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