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务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公款挪用个人或他人用途的行为,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这种行为,我们应该对使用人和挪用人都有所责任。
首先,挪用人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挪用公款一方面违反了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因此,挪用人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法律惩罚,包括可能的刑事处罚和社会公共责任。这不仅是因为挪用人行为的严重性,而且也为了预防类似的行为的发生,对其他工作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其次,使用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应该对挪用公款进行主动防范。作为公共机构的使用人,他们有应该对公款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公款不被挪用。如果使用人没有发现挪用行为或是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挪用,那么他们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挪用公款罪使用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虽然使用人的责任相对较小,但是他们应该对自己所管理的公款清楚自己的职责,并时刻注意预防挪用行为的发生。只有挪用人和使用人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才能有效地防范挪用公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