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时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视子女等问题。虽然有些人认为这种协议书很重要,但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给出离婚协议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可能出现情感上的纠葛或矛盾,如果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这需要相互之间谈判,协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这很容易引起更多的矛盾和情感上的不安。因此,有些人不想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
其次,离婚协议书通常涉及到很多细节问题,如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和财务知识,甚至需要请律师协助起草,如果其中一个人缺乏这种知识和经验,就会感到很困难,因此不愿意起草这种协议书。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有法律效力,如果在起草过程中发现双方的财产有虚报或隐瞒等情况,这时协议书就可能失效,这对律师和夫妻双方都会带来很多麻烦,因此有些人不想承担这种风险。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虽然对夫妻双方的离婚过程很重要,但是由于起草这种协议书需要付出很多精力和时间,并且涉及到很多法律和财务问题,因此有些人不愿意去写这种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