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是指在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中与主犯有着直接的协助、策划、实施等行为的人,他们参与了犯罪活动,给主犯提供了帮助,造成了挪用公款的犯罪结果,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共同策划:共犯与主犯联手策划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
2、共同实施:共犯和主犯共同实施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
3、协助犯罪:共犯在主犯实施挪用公款罪的过程中给予协助,如提供关键信息、帮助转移赃款等;
4、收受分赃:共犯在主犯将挪用的公款分赃时收受部分赃款。
共犯应该按照其所起的作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其刑罚应该低于主犯,因为共犯与主犯之间的关系不同,其行为构成不同。共犯的犯罪构成要素是“协助、纵容、教唆、怂恿、引诱、镇压证人等方法参与犯罪”,而主犯则是直接实施犯罪的人。
挪用公款罪的共犯需要被判刑,其刑期应依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所犯罪的严重性以及其他应考虑的因素来定。在司法实践中,共犯多数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比主犯的刑期要轻。共犯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在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中协助主犯,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社会危害性。因此,判定共犯的犯罪事实并从轻处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