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在我国的发展已经逐渐成熟,早期的拆迁安置方案仅仅只是提供一些补偿金,但是现在的拆迁安置方案已经逐渐完善,不仅会安排被拆迁户搬迁安置,还会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等。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拆迁安置房在交易过程中是否需要交契税,是个很大的问题。
契税是在房屋交易中需要交纳的一种税费,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房屋交易总价的1%进行缴纳。但是,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交契税,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分析。
首先,在法律上,在房屋拆迁安置中,如果房子是由政府出资建造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法》中的规定,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是不需要交契税的。但是如果拆迁安置中的房子是由开发商独自出资开发的,那么买卖双方就需要按照房屋总价的1%进行缴纳契税。
其次,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种情况,即拆迁安置房原先是由政府出资建造,但因为历史原因被改变了产权性质,变成了由开发商独自出资建造和管理。对于这种情况,需要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确定房屋产权性质,以此决定是否需要交纳契税。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交契税需要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以此来确定具体情况。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购房交易,免得犯了误区,吃亏不说还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