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较为复杂,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同时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下面是桂林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
1. 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规定的农户。
(2)申请人须在本县(市、区)有合法稳定的农村户籍,须用申请人本人名义申请,且本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须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公产房及其他政府有偿安置房屋证明材料。如有未分配住房家庭成员的,在家庭内向国家住房建设部门申请被安排住房,并在相应单位撤销相应的房屋指标。没有申请公房的,要自行在方格内写上“无”,并加盖申请人的户口印章。
(4)已有宅基地家庭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但经县(市、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原因正当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配偶或直系亲属,或已结为养老协议的任一方可申请一个宅基地。申请家庭须明确宅基地使用期限。
(5)所有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之日起,连续3年以上在本县(市、区)农村居住,且申请的宅基地必须为行政村名册内的集体土地。
2. 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户口簿、住房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计划书等。
(2)到所在的行政村或乡镇办事处拿取《宅基地使用计划书》。
(3)填写《宅基地使用计划书》,并提交给行政村或乡镇办事处。
(4)行政村或乡镇办事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交由县(市、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审核。
(5)县(市、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并领取宅基地证。
总之,桂林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较为繁琐,需要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同时,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