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的离婚协议是由民政局负责管理的。民政局是一个主管婚姻家庭事务的机构,其职能之一就是审批离婚协议。所以,如果您需要办理离婚协议,可以直接前往桂林市民政局进行办理。民政局回收有关离婚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共同财产清单、子女抚养协议等。
然而,离婚协议并不一定要在民政局办理。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然后双方签字盖章。这样做比较方便,而且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时间浪费。签署协议之后,双方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和离婚协议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样离婚协议才有法律效力。
总之,无论是在民政局办理还是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都要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此外,离婚协议是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文件,双方在办理时应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