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变更抚养权没有具体的时效限制。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变更抚养权一般是在父母离异后由法院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作出决定的。如果事实情况发生变化,例如某一方失去了照顾孩子的能力,或者孩子已经长大成年,需要重新考虑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申请变更抚养权。
而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亲一方未能按照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对方可以在2年内提起诉讼要求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没有具体的时效限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变更抚养权要尊重儿童的感受和需要,同时考虑维护家庭稳定和孩子的成长环境。因此,如果没有明确的事实变化,或者变更抚养权不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法院可能会拒绝变更申请。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变更抚养权前,通过与对方协商和调解,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和矛盾的进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