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合同延续协议
甲方:(原合同中的购房人)
乙方:(原合同中的开发商)
鉴于:
1.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已到期,且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
2.基于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延续原合同。
一、定义与解释
1.1 “原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2 “合法权利”是指原合同签订时双方均持有的权利和拥有的利益。
二、延续有效期
2.1 甲、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在原有基础上延长 xxxx 年。
2.2 延长的期限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结束。延长期限到期后,甲方须于到期日之前将已经产生的费用一次性结清,并退还已支付的房款。
2.3 出现甲方无法按期结清所有款项的情况,将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该房间所有权利,乙方有权重新处置该房间。
三、合法权利保障
3.1 本协议延续后,甲方和乙方均应继续履行原合同项下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原合同的所有条款、约定均适用于本协议。
3.2 在本协议期间,甲方应履行原合同项下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保养、维修和保管等。
3.3 乙方应配合甲方相关手续的办理及产权证等证件的交付,以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协议变更和生效
4.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表达,并需要经过相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审批。
4.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有效。
5.3 本协议的附件和附录均为本协议的协议组成部分。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和未变更或撤销前,甲方与乙方认可协议的全部条款和条件。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