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件。根据《婚姻家庭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并没有经过公证,这样就会对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离婚协议不给公证怎么办呢?
第一种情况,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但双方已经签字。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将协议提交给法院审核,由法院作出裁决生效。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第二种情况,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且双方未签字。这种情况下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协议内容是经过双方同意的,证据形式可以为书面证据、听证、证人证言等。如果无法收集到足够证据,则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三种情况,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但双方已经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行使离婚协议的诉讼,需要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总之,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确实会对其法律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相应的方法解决。最好的办法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及时进行公证,以保障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