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男方姓名)与(女方姓名)于(结婚时间)结为夫妻,经过多年的相濡以沫,我们发现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因此我们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提出离婚申请。
在协商过程中,我们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我们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房屋、存款、车辆等均由我们共同分割。其中,房产名下为我方所有,女方同意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我们共同面临的债务由我方偿还,女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二、子女抚养权
我们育有一个(或多个)子女(命名,年龄),我们决定将子女抚养权交给女方,男方同意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并按照需要承担子女的相关费用和开支。
三、其他事项
1、离婚后,我们双方保持友好沟通,尊重对方的隐私和个人权益。
2、任何双方在离婚后的言行行为,不能影响对方的声誉。
3、双方均无息清算共有之财务、财产(房屋、办公设备、车辆等)。
以上协议是我们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友好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我们认为这是最佳的解决方案。我们请求法院审核确认,并依法裁决离婚事宜。
此致
敬礼!
男方: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