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但城市扩张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城中村、老旧小区拆迁安置问题成为了关注焦点。随着拆迁数量的增加,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限购政策,对拆迁安置房的购买进行了限制。
成都市政府于2015年出台的《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凡是纳入政府征收拆迁的老旧小区、城中村等项目,购买的房产必须为自住房。即购房者必须在新房的购置登记中注明属于自住房,不得进行转让。
此外,成都市的多个区域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例如,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等地在征收拆迁后推出限购政策,规定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或者是只限制购房者必须为本地户籍、或者限制购房者必须满足一定的工龄、纳税等条件。这些政策旨在限制非自住购房者的购买,给当地居民购房提供更大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限购政策也有可能受到市场影响。在紧俏的供应市场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保证销售量,可能会采用某些手段降低限购政策。因此,政府需要更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限购政策的落实。
总之,成都市的拆迁安置限购政策是出于公共利益保护的立场,为保障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而出台。但也需要注意,这种政策的执行需要一定的地区差异性,不能一刀切。同时,针对市场变化,政府也需要及时调整政策,保证政策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