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空地归属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议较大的话题。对于宅基地及其土地使用,相关法律已经做出一定规定,但是对于宅基地空地的使用和归属问题,一些乡村居民还存在一定的疑惑。
首先,宅基地空地的归属问题应该根据法律进行划分。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其使用权归农村居民集体所有或农户所有,并且依照程序登记备案后,可以转让、租赁和抵押等操作。而对于宅基地的空地,则应该与宅基地土地一起进行使用和管理。
其次,对于宅基地空地的使用和管理,相关的规定应该由村委会或乡政府进行制定,并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上进行备案。在使用过程中,农村居民应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使用、占用或者恶意破坏。同时,村委会或乡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宅基地空地的管理,保证其使用和发展的规范化和健康化。
最后,对于宅基地空地归谁管的问题,应该理性看待。农村宅基地本身就是为了满足农民的基本居住问题而设立,空地虽然是留给农民们自己发展和使用的,但是必须在合理和有效的指导下进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因此,对于宅基地空地的归属和使用,应该尊重农村居民的权益,同时也要强化管理,让其真正成为农民自己家园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