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和道德伦理,离婚协议书上应该有继女的内容。首先,继女是由离婚方的配偶所生育的,因此她的身份和权利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其次,离婚协议书是关于离婚后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的约定,继女也应该在其中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如果忽略她的权益,可能会导致她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双重伤害,因此应该保障她在所有方面的权利。
此外,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继女的内容应该包括她的监护权、赡养、教育等方面。这些都是她成长所必需的生活和资源,不能因为离婚而被剥夺。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明确规定离婚后双方对于继女的扶养和教育的责任,同时也应该注重保障她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在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也需要让继女参与进来,了解她的意愿和想法。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她的权益和尊严。
总之,离婚协议书应该有继女的内容。离婚虽然是家庭问题,但是离婚协议书对于经济、社会和心理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在协议书中重视继女的权益和利益,可以尽量避免后续的复杂和纠纷。同时也是对一个负责和有担当的家庭成员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