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无论挪用的数额大小,都应该受到惩罚。在挪用公款后,如果能够主动退回部分挪用的公款,那么处理方式应该如下:
首先,必须要认识到挪用公款的严重性,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如果挪用的公款已经被用于个人消费,那么要主动承担这部分支出的责任,并主动向领导或相关部门说明,请求给予处罚和教育。
其次,如果挪用的公款还有一部分没有用掉,应该将这部分公款立即退回,并向领导或相关部门说明退回公款的原因和情况,以及自己对错误的认识和悔过之意。
最后,必须接受处罚和教育,如接受行政处分、罚款、降职、撤职等。同时,要在心理上做好承受责任和接受惩罚的准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将错误带入下一个环节,并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坚决打击和惩罚。如果挪用公款后主动退回一部分,应该及时向领导或相关部门说明和接受处罚和教育,以真诚的态度和行动赢得大家的谅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