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涉及挪用公款,相关责任人应该得到严惩。如果涉及挪用公款归还部分,应该根据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如果责任人自觉发现挪用公款的错误,主动归还部分时,应该以自首的态度向有关部门报备,并尽可能快速支付相应的罚款。在此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从轻处理。如情节较轻,责任人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可采取罚款、警告等较轻的行政处分。但如果情节严重,或者涉及的金额较大,应该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分。
另一方面,如果挪用公款是由于疏忽或者认识上的缺陷导致,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接受一定的行政或经济处分。因为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秉持勤政廉政的原则,保证公款的安全使用,如果不认真履行中居责任,地方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应给予严厉惩处,并启动纠正措施,加强法制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和治理水平。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项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即使涉及归还部分,相关责任人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行政或经济处分的制裁。唯有这样,才能确保公款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增强对公权力的信任和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