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中,为农民个人或家庭住房及生产生活所设置的土地。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权属归农民个人或家庭所有,是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首先,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宅基地的法律地位得到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集体组织,使用权属于领取宅基地批准书的农民个人或者家庭。”从法律上来说,农民在领取宅基地批准书后,就获得临时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并可以享有该土地的收益,包括用于住房、农业生产、养殖等。
其次,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合法土地经营者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土地经营者按照土地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的规定对土地实行经营管理。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宅基地,即农民在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时,也享有保护的义务和权利。
另外,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确权登记条例》中,也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重点规定,明确了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该条例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农民享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农村宅基地证受到法律保护,具有合法性和实效性。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归农民所有,使用权利也明确规定,相应的土地政策法规也保护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断提高农村宅基地的法律地位和保护力度,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地区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