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就业协议是指在农业领域从事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合同协议,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离婚是一种个人家庭事务,与农学就业协议并无实际关系。因此,离婚不会对农学就业协议的生效和执行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农学就业协议的生效时间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所达成的具体协议内容,一般情况下,协议中会明确规定其生效时间。如果协议上没有明确规定生效时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协议中规定了生效时间,那么协议应在规定时间到来时生效。
无论何时,离婚都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离婚发生时,参与签署协议的当事人之一可能会因为私人原因不再符合协议中规定的条件,从而需要重新协商协议的内容,或进行解除协议等操作。但这些操作与离婚本身无关,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处理。
总之,农学就业协议的生效时间与离婚并无实际关系。当事人离婚后,如需更改协议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