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满足城市建设需要,依法依规实施的征收房屋或土地的住房安置政策。拆迁安置房在征收房屋或土地时,是向被征收户提供的一种替代性住房,属于政府义务性安置。而与商业购房不同,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者不需要支付商业房在市场上所需的各种费用,如营销费用、组建销售用地上的建筑物以及硬装等费用。
在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过程中,需要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支付相应费用,但是不能视为商业消费行为,因为购房人所支付的费用仅仅是用来支付房产证明状态变化以及相关的办理手续费用。同时,拆迁安置房的销售定价、发放以及管理等过程也都是由政府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与房地产经济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
因此,拆迁安置房并不等同于商业房产销售,其购房者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消费者,也不同于房地产市场的普通商业主体。拆迁安置房是一种涉及到人们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府公共政策,需要掌握与商业房产销售不同的管理和规划方法,确保其对于被征收户的合理安置和政府的公共利益实现都能得到保障。